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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聚合收款码可以借给“亲戚朋友”使用吗?
如果您直接将自己的收款码、结算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或组织使用,往往可能会沦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被其用于洗钱、黄赌毒、电信诈骗、非法投资等违法活动。近期,新闻媒体屡屡曝光,部分商家由于不知晓风险,随意将自己办理的聚合收款码借给“亲戚朋友”使用,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小编提示您,请不要将您的收款码和结算账户随意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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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把聚合码收款码、结算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或者租用、借用、购买他人的收款码、结算账户,会有什么后果呢?
近年来,监管机构以及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始终致力于打击非法支付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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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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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合谋欺诈的违规商户,收单机构会将其信息报送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等机构黑名单,涉案商户今后将不能在任何银行或者支付机构申请POS机、聚合收款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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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转移资金进行洗钱,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